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党校官网官微特开设《党纪学习教育问答》专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新修订《条例》的内容和要义,以及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学习中常见的疑惑和违纪风险点等,邀请中央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专家学者进行解答,为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提供学习参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1.违规经营商业、兴办企业《条例》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给予相应处分。
请问,党员干部能利用互联网开淘宝店、微店等卖东西吗?2016 / 1 / 25。《中国纪检监察报》编辑部:2015年《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列出了“经商办企业”等6种具体违纪情形。
央国企干部、员工兼职会被处理吗?| 环球通信| @好5G |通信行业最具影响力自媒体2012-2016年,中国移动所属广东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5名中层管理人员和60名职工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涉及金额3.08亿元,其中2016年3276.99万元。那么,央国企干部、员工不能兼职?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9月份,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司干部员工日常廉洁从业行为,促进公司全体干部员工依法履职履责,国网涡阳县供电公司多举措开展全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排查范围进一步扩大。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在监督执纪中比较常见,但很多人对其一直存在认识上的困惑。先看一则通报,《关于某镇副镇长洪某违纪问题的处理通报》,“2016年6月15日上午,某镇副镇长洪某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进行营利活动被举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原标题:如何认定国企领导人员利用“影子公司”进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 抓住经营同类营业本质综合分析)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以下简称国企领导人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利用职务便利经营与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抢占、损害国有公司、企业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党校官网官微特开设《党纪学习教育问答》专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新修订《条例》的内容和要义,以及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学习中常见的疑惑和违纪风险点等,邀请中央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专家学者进行解答,为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提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