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冯永军 通讯员朱可萱)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谭某与秦某同住一个小区,双方因车辆擦碰发生矛盾,谭某向秦某理论,并要求秦某进行赔偿,秦某拒绝,谭某将秦某手机、电车钥匙抢走,并与其进行厮打,导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
老王被小张开车撞伤,双方协商后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一次性赔偿后出现任何问题及费用都与对方无关,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后经鉴定,老王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就伤残赔偿事宜争执不下。发生交通事故,签了赔偿协议还能反悔吗?——老王可以诉请撤销和解协议。
李阿姨将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产委托给中介公司出售,合同约定了独家委托及违约金条款。随后却通过其他中介完成了交易。原中介主张其违约并要求支付违约金,李阿姨以“未取得儿子授权”为由抗辩合同无效。代签合同就不用支付违约金吗?——合同有效,原中介可以主张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