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法院发布2起校园安全典型案例校园安全无小事,值此9月开学季,郴州法院发布2起校园安全典型案例,旨在对未成年人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提醒、督促中小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切实履行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职责,助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氛围。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王球 新学期伊始,校园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近年来,“校园伤害”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越来越多。家长哭诉“伤不起”,学校大呼“很委屈”,险企直言“太难了”! 9月20日,记者从桂阳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刚审结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
新华网南京12月4日电保险公司向中、小学教育机构签发校方责任保险单,承保校方责任保险后在校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学校原因致伤仍属于校方责任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应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近日如皋法院就一起学生在校内摔伤责任险案件进行了判决。
新华社上海1月18日体育专电(记者吴振东、朱翃、金正)因为校园运动伤害事件责任认定难、赔付难等问题,如今不少学校减少乃至取消单杠、爬杆、篮球等校园体育运动。“家长怕(孩子)受伤、学校怕担责”等老大难问题,如今在上海迎来了一项解决方案——“上海市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专项保障基金”。
今秋新学期伊始,多地中小学“消失的课间10分钟”不仅回来了,还延时了!湖南暖心“放大招”,启动“大课间”,活动时长超30分钟。 近年来,不少学校困于“安全重担”,胆子似乎越来越小,恨不得课间把学生都“圈养”起来。
甘肃省静宁县第三中学初三学生杨某,代表学校参加县里举办的中学生运动会,在足球对抗中不慎扭伤脚踝造成关节骨折,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花费了17000多元的医疗费。由于正值升高中冲刺的关键节点,杨某因脚踝骨折受伤治疗,导致其无法参加当年的升高中考试,只得办理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