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意外受伤,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近日,广东五华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一项水电安装工程的发包方和雇主各承担10%与60%的赔偿责任。案情回顾 装修工人施工时受伤 谁来赔偿?
11月22日,周先生咨询称,他的朋友夏某于2022年2月由姚某聘用至成都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工地从事瓦工工作,受姚某管理,报酬由姚某发放。2022年4月,夏某在上述工地干活时不慎受伤,随即入院治疗,经诊断为左内踝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外踝粉碎性骨折、右后踝粉碎性骨折。
为维护工程建设领域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减轻职工发生工伤后企业和职工的负担,2014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2018年1月,人社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共同实现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案情孙先生是承揽建筑工程脚手架搭建业务的包工头,2022年承接当地一家建筑工程企业的业务后,就招用其老乡陆某等人一起参与项目工作。2022年11月,陆某在工作中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造成腿骨骨折,被认定工伤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