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谈律先森从事营销长达8年以及4年多的法律服务行业,从营销策划到一线地推/电销/会销/面销的销售员再到销售管理人员,至今是自己的法务公司和律所,深谙如何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给企业提供安全感的保障,另一方面更清楚如何有效融合营销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业务及项目机会,让法律和营销双向的维度真正帮助企业创造实质的价值;
生活中,以个人名义从银行、金融公司贷款后又将钱款借给亲朋好友,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近日,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因债权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被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余某和蔡某系同学关系。2021年年底,蔡某向余某借款。
海外网2015-09-17 10:49:14一场因维权而引发的停运事件,最终导致云南怒江交运集团的3名驾驶员被批捕。这场驾驶员们眼中不得已而为之的停运事件,其背后是他们与集团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纠葛:不满集团长期拖欠工资、吸纳高额押金,以及被“冒名贷款”近3000万元。
案情简介:张某诉称,2015年10月,甲公司因经营困难向其借款500万元,同年10月12日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财产抵押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六个月,日利率万分之十,2015年10月14日甲公司将45套房屋为所借款项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
市民王女士与林女士是朋友关系,2020年7月,林女士向王女士借款,王女士手头资金并不充裕,但碍于朋友情面,通过支付宝借呗平台贷款3万元借给了林女士,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但约定利息按照借呗分期还款的还款计划支付。
2018年5月开始,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李某多次以手头紧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借钱,本身并不富有的张某便通过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支付宝花呗、支付宝借呗、有钱花、滴滴出行、京东金融等金融平台贷出资金转借给李某。
4月12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获悉,该院刚刚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借款人段先生从银行贷款60000元,借给李某,约定利息由李某承担,但李某最后一个月利息和本金都未按时还,段先生将李某诉讼至法院.不过法院审理认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有老板问,最近有朋友找到他,想借他的公司账户走账,借还是不借?什么是走账呢,走账,就是没实际发生业务,但是从公司账面上有账目,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图源网络,侵删一种是纯粹的过账,还有一种是不但要帮忙走账,还需要帮他开发票。纯粹的过账有什么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