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西安市民冀先生向华商报反映,去年9月他在高陵区学林花园买了一套二手房,前段时间去热力公司缴纳暖气费时,却被告知要将前两年原房东的暖气欠款缴齐,否则今冬的暖气费就无法正常缴纳。业主:买套二手房,要帮原房东支付欠款?冀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买房是通过中介与原房东进行沟通。
东北网11月16日讯 近期,本网陆续接到了一些市民的来电,反映自己买房后意外地被相关部门催费,让自己交前几年拖欠的物业费、采暖费等,搞得自己莫名其妙。卖房时才知有陈欠2007年9月,市民王女士在湖滨教师花园F区购买了一套新房,并不知晓房屋有欠费的情况。
如果买的是二手房,一定要明晰房屋的所有欠款,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原告李,是永济市的一名热力用户。被告则是永济市某热力有限公司。去年3月,经法院强制措施,李取得了永济市某小区的单元楼一套。当年冬天,李去交取暖费,被告知,此房前住户之前欠两年的采暖费共计3111.4元。
近日,宝鸡市民樊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 2020年,她在金台区团结苑B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去年才发现前房主没有交2015年冬季取暖费2163.04元,到现在热力公司系统还是显示欠费,多次沟通无果,对方称已经和热力公司报备至今没有解决。
在二手房交易日益频繁的当下,看似规范的房屋买卖背后,往往隐藏着诸多容易被忽视的细节问题。其中,房屋过户前产生的各类欠费纠纷,更是让不少购房者头疼不已。假如过户完成后才发现新买的二手房有欠费,这笔费用究竟该由谁来交呢?
市民刚买到手的房子,入住后却发现房屋还欠着几年的物业费、取暖费,而原房主却“失踪”了,市民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维权?一起看看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咋说。2020年,市民梁逍(化名)与武建(化名)、哈尔滨某地产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武建以90余万元的价格将其名下一处房屋出售给梁逍。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2日讯 马上就要供暖了,德州市齐河县的李女士去供热公司交暖气费,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她家里的账户已经被列入了失信黑名单,需要补交一笔费用。李女士第一次交暖气费就发现账户进了“失信黑名单”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供暖企业追缴市民陈先生反映:他家住在南阳地区,买的二手房,但原房主在分户改造前,单位有陈欠热费,怎么办?抚矿暖气厂解答:经了解,原房主单位欠缴1998-2000年暖气费,但双方在房产交易时未到供热企业处查询并结清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