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8个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经典案例。其中,周某诉某中介公司故意隐瞒“泡水车”事实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入选。据介绍,某中介公司是一家从事汽车租赁和销售等业务的公司。周某于网络平台看到某中介公司发布的一台二手车销售推介视频,视频中该公司表示该车非“泡水车”。
“这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出险记录:这辆车泡过水!”认为在某知名二手车交易平台购买的汽车有严重问题,李某提起诉讼。虽然经海淀法院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但法官根据审理该案时发现的问题,向平台方发出司法建议。近日,平台方回函表示,会改进车源检测方案,并对其他问题作出整改。
大林在某车行买到一辆二手车,交付时对方承诺“此车无重大事故,无火烧、无水泡”。但在后续维修时大林意外得知此车曾泡过水,且已被保险公司推定全损。大林遂找到车行退车退款,双方协商未果。大林应当怎么办?——大林可以起诉车行主张退一赔三。
身边的事儿2023年6月,蔡某以18.8万元的价格,从邓某处购买一辆二手汽车。成交前,邓某承诺该车“没出险,保证三大件没问题,这发动机根本开不坏”,蔡某到汽车服务中心也未检测出车辆有问题。几天后,蔡某又将该车以19.85万元的价格转售给韩某。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3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翔法/文 杨希/漫画)买二手车买到“泡水车”,能否主张退一赔三?近日,翔安区法院发布一起因“泡水车”引发的合同纠纷。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中,消费者常面临信息不对称的困境。
3月15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公布一批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在这些案例中,法院准确适用“退一赔三”“无理由退货”等规定,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着力营造优质的消费环境。① 线上买到问题二手车,我该怎么办?
2021年2月,邬先生花了80多万元从某车商处购买一辆二手越野车。销售合同中约定,车辆无水泡、火烧、重大事故,发动机变速箱无异常。买车十天后,邬先生在4S店对车辆进行正常维保时,维保人员称该车系“泡水车”,经过专业机构检测,该车确实为“泡水车”。
“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3月21日消息,近年来,随着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二手车的交易量也逐年上升,然而二手车买卖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许多卖方以次充好,隐瞒重大质量问题,将泡水车、重大事故车等当作正常二手车出售,也由此产生了不少的纠纷。
购买二手车不到半年,发现座椅竟有生锈痕迹。面对消费者的质疑,经营者却一口咬定车辆没有涉水,保险公司出险系骗保行为。车辆是否为泡水车?经营者是否涉嫌消费欺诈?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车辆泡水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