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冰12月4日,由上海纽斯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斯达”)发行的尚未消费完毕的预付卡赎回及置换工作,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将由持牌支付机构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德支付”)负责承接。
11月28日,记者调查发现,在各相关部门一再加强预付卡监管之下,不少商家会员卡合同中已无“概不退款”等明显属于“霸王条款”的字眼,但仍有不少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擦边球行为,例如“自开卡日起,消费者单方面提出退卡视作违约,需赔偿30%违约金”,这与“7天冷静期”规定背道而驰。
消费者权益日"共筑满意消费"!2025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襄阳综合广播面向市民朋友征集消费维权线索,聚焦"网络购物、直播带货、汽车消费、通信服务、金融理财、房产交易 、装修质量"等。如果您在消费过程中遇到这些问题,请告诉我们!
市民何女士在一家洗浴会馆办了会员卡,到今年1月份去用的时候,突然被告知这个卡作废了,不能用了。何女士说我卡里还有1200多块钱呢,钱怎么办?会馆说,对不起,这个钱,也作废了。何女士在这家世纪年华温泉洗浴会馆办会员卡,已经是七年前的事了。
充值预付卡,商家常常赠送积分当现金,吸引消费者购卡从而锁定目标客户,但在长期的“消费捆绑”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办卡容易退卡难”“人去楼空”等情况,这时消费者与商家关于预付卡充值金额的退还往往无异议,但关于商家赠送的现金积分是否该退、该怎么退争议较大。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去年12月14日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明确提出要加快培育新型消费,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培育“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促进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发展。新型消费模式以更多、更便捷的方式融入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