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情回顾甲某在给乙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住院,因赔偿数额协商未果,诉至中牟县人民法院。在向本院提起诉讼前,甲某单方委托鉴定机构对受伤后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进行鉴定,并依据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主张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通讯员 胡英骏认为医院治疗时存在过错,造成自己损伤,刘红(化名)起诉后申请了鉴定,但鉴定结果并不如她的意,她又以鉴定机构存在违法情形、鉴定结论存在错误为由,起诉要求确认鉴定意见违法并退还鉴定费。近日,海淀法院裁定驳回了刘红的诉讼请求。
鉴定意见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证据,往往是控方指控犯罪事实、金额、情节的重要证据。鉴定意见虽然种类繁多、内容涉及各行各业,但和其他证据一样,作为同一种证据种类,有很多共性,对鉴定意见的审查质证要点也大同小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