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岳阳街道辖区河道水质逐年改善,滨河步道设施不断完善,景观越发宜人。然而每到水美鱼肥的时节,非法捕鱼现象时有发生,仍有居民为满足口腹之欲触犯法律底线。6月20日上午,蒋泾辖区毛竹港河道内突现批量地笼等非法捕鱼网具,居委会及时向街道反映。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夏秋之际正值滇池水域水生生物的生长期,附近部分居民靠水吃水,会在此时节下水捕捞鱼虾,以尽地利之便。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滇池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期”规定,对滇池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不利于当地水生生物多样性发展。
张晓鹏 青岛报道日前,李沧公安海口派出所民警在青岛市李沧区跨海大桥北侧100米处进行海上巡逻时,发现有一条作业船舶疑似非法捕捞。经查,禁渔期期间,韩某、赵某驾驶渔船,将“地笼”投放到跨海大桥附近海域进行捕捞。
扬子晚报网7月11日讯(通讯员袁雅茹记者万凌云)凌晨1时许,扬中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到油坊村阳泰南江排涝站东侧200米处,发现有人在此处蹲守,形迹可疑。民警随即下车前往查看,此人正在放网捕捞江鱼,立刻将其抓获,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地笼”是一种隐蔽性的非法捕鱼工具以捕捞幼鱼和小型鱼类为主是国家明令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违禁渔具近日峰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大队执法队员在黑龙洞景区巡查时接到附近热心群众举报滏阳河里有人下“地笼”队员们立即赶到现场通过仔细查找在河岸找到了系着“地笼”绳的竹棍顺着绳子从河内起获二百多
极目新闻记者 王佳文通讯员 田恬2021年起,武汉市内各长江通江支流设置了时限不一的禁渔期。但在去年的5月,武汉市蔡甸区村民何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在禁渔期内仍使用禁用渔具“地笼网”进行打捞,对当地生态造成破坏。
来源:【华声在线】朱永华 王毓蕾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处罚,这是法治社会的原则。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和常理,在执行法律时体现适当的弹性和温度,可以取得更好的法治效果。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近日处理涉破坏生态案例的方式值得肯定。
2022年6月16日上午,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不起诉公开宣告,在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举行。公开宣告后,在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被不起诉人赵某某将自愿购买的鱼苗在指定区域投放,部分群众参与观看,接受教育。湿地保护2002年,大庆龙凤湿地被确定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全域全年禁捕禁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