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日报】问题提出:吴先生问题陈述:我在本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现名下有一套未结清商业贷款的房产,且这套贷款买的房子在外地,如果我在焦作购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这套房子是否按首套房认定,能贷多少钱,利率是多少?
8月27日,江西省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连续发布四条关于公积金的优化政策,涉及首套资格认定、异地公积金贷款等。开展“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赣州市还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商转公”业务办理条件。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杨梦雪 上海报道9月1日,上海“认房不认贷”政策重磅官宣,楼市随之火热起来的同时也被网友发现新“bug”:首套房使用过公积金的,卖掉置换再次使用公积金仍然算第二套,贷款利率3.575%,家庭贷款额度80万。
原标题:山东临沂: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已出售的,二次申请认定为首套央广网北京9月3日消息(记者门庭婷)近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涉及首套房资格认定及公积金贷款额度,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川观新闻记者 范瑞鸣近日,成都楼市新政频出,引起了不少关注。8月13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购房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问:之前认定为二套房的,符合新政认定首套房标准的,新政执行后能不能申请调整呢?
潮新闻 记者 詹丽华 编辑 李如视觉中国供图 图文无关刚刚,记者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利率将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同步调整,存量利率如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日期调整,如无特别说明将统一在明年1月1日后调整。
近日,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并印发了《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其中,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具体的变化体现在哪里?房屋套数该如何认定?
记者获悉,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和梅州市《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梅市建字〔2023〕104号)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有关会议要求,更好地
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2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衣玉林)4月17日上午,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刚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现场接听12345烟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回答市民关于公积金贷款利率、租房提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等方面的咨询和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