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2月2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日发布提醒表示,消费者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属于如实告知义务,是医疗保险合同关系建立的重要前提之一。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和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侯祥家 见习记者 王晓雪 通讯员 刘阳阳 青岛报道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保险的目的是转移风险,预防和减少将来因不确定事项带来的经济损失,但是,买了保险就一定能够获得理赔吗?近日,黄岛法院民三庭审结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保险人罹患癌症,保险公司却称她投保时隐瞒了良性肿瘤故拒赔。而被保险人却认为,自己投保时是健康状态,并非故意隐瞒……那么,被保险人能拿到赔偿吗?女子患癌却遭保险公司拒赔王女士的父亲去世使她遭遇了沉重的打击。人到中年,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开始考虑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一份保险作为保障。
随着人们对保险需求的不断增长,人身保险日益受到关注。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健康、身体安全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消费者在选择和投保人身保险时,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如既往病史、医院就诊等情况,必要时应在投保单备注栏中说明详情或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
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已经越来越深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然而,在保险合同的签订与理赔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让人困惑甚至引发纠纷的问题。很多时候,这些问题都是对合同条款理解不清或者对法律法规不了解所导致的。
【案情简介】2020年1月,王先生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2021年10月被保险人因双眼模糊前往医院就诊检查,被诊断为2型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并多次住院。后续被保险人提供资料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审核发现,针对被保险人病历记载投保前糖尿病史既往史,存在刻意造假隐瞒,提供伪造病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