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消息,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跨省转移接续?就这一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回应称,《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85号)规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既可线下通过经办窗口办理,也可线上办理。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原标题:社保关系转移回户籍地后还能在居住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吗?失业保险金申领标准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社保转移以后,社保关系从转出地到转入地的社保局,录入当地社保缴费台账,或是社保缴费名单,从转出地转移的资金到达转入地社保局的银行账户,系统显示社保关系转移成功,两地的社保关系已经合并,自己的社保关系就保持在了转入地的社保局,和转出地不再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