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人民群众对民法典有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更好地用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克拉玛依,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营造出良好法治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等4家单位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作,于2021年全年每周通过“克拉玛依零距离”,采取专家访谈、每月一典、案例释法、线上课堂、问题答疑等多种形式,将民法典中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线上普法,敬请全市广大市民上线学习,如有法律疑问,还可以线上咨询,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竭诚为广大市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张三和李四是好朋友。李四经营的饭店遭遇资金周转困难,张三便作为担保人协助李四申请了20万元经营贷款。半年后,李四的店面倒闭,张三名下账户也被冻结……生活中,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担保并非简单的“人情往来”,而是暗藏法律风险的重责。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如何理性看待“担保”这件事。
为帮助亲友借款,而作为担保人签字,是生活中常见之事。但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还款时,债权人要求担保人还款,担保人表示“我只是签了个字,我并没有使用借款,他的借款与我无关”。那么,担保人的签字意义何在?担保人应当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原告某银行作为贷款人与被告陈某作为借款人,同时被告张某、白某作为担保人签订了《循环贷款担保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自2017年12月12日起至2019年12月11日止,由贷款人某银行在循环贷款额度28万元内,对借款人陈某一次或分次发放贷款,借款用途范围为住房装修等。
日常生活中,买卖房子、生意资金周转、贷款等都需要担保,很多人碍于情面或出于友谊,便盲目、轻率地为他人签名担保,却不清楚这个“签名”的法律后果,最终自己也被告上法庭。案 情借款到期未归还借款人担保人双双被起诉游某经朋友代某介绍,向李某借款5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