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理晶近年来,“彩礼返还”纠纷频上热搜。有人闪婚闪离被判退钱,有人共同生活十年仍被索要彩礼。婚姻结束后,“彩礼”究竟何去何从?以及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诉请返还彩礼,能否支持?礼金、见面礼、改口费等如何处理?
张某和李某是一对相亲认识的小情侣,相亲当天因双方都没有意见,就互相见了家长定了亲,定亲当天张某就给了李某10100元的见面礼,之后每逢中秋、过年,张某都早早准备好烟、酒、礼品送到李某家,平时也经常给李某送化妆品、衣服,一年多后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张某一次性给了李某60000元的彩礼,后因为双方产生矛盾分了手,张某一气之下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彩礼合计100000元。
来源:东莞时间网-i东莞恋爱原本是你情我愿的事情,而恋爱期间各种消费以及微信红包等是必不可少的,一旦分手了之后,这些费用能要回来吗?吴先生为了要回恋爱期间的费用,将前女友薛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还恋爱期间的各项费用约1.5万元,但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吴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岳阳湘阴法院,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在恋爱期间赠与的款项,在分手时,法院判决部分返还。余某与李某于2020年在长沙某酒吧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双方在恋爱期间,余某通过微信号向李某账户转账200多笔,总计金额13万余元。
近期,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婚礼前一日吵架临时取消婚礼而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2023年10月,徐某(男)与郭某(女)谈婚论嫁,郭某收取了订婚礼、彩礼等相关财物,两人还拍摄了婚纱照。双方原定于2024年1月30日举行婚礼,为此徐某操办了预定酒店等相关事宜。
大众网记者 郑玉冰 聊城报道近日,甘官屯镇“一站式”矛调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婚约变故引发的矛盾纠纷。2023年正月初六,村民谢某的儿子和村民高某的女儿经人介绍后准备订婚,期间高某到谢某家正式见面,按照农村习俗,谢某父母及哥嫂给了高某一定数额的见面礼。
一边到男友家上门,索取上门礼金;一边与“大表哥”建立恋爱关系。女子马某一脚踏两船的把戏穿帮后,其男友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所赠予的财物。5月10日从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乘马岗法庭近日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宣判。
阅读提示春节将近,送红包、收红包给节日增添了一份喜庆热闹的氛围。随着红包的形式更加多样,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更加多元。发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有什么不同?已经给出的红包还能要回来吗?在企业年会等场合幸运中奖,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又是一年佳节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