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履行城市主体责任,持续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优化调整有关调控措施事项通知如下:一、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已在本市购买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共享城市建设成果,10月15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效期3年。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已在成都市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人员共享城市建设成果,日前,《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成都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并已完成意见征集。根据征求意见稿,成都拟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通知具体实施日期尚未公布。
6月2日,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即日起实施16条措施,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封面新闻记者 赖芳杰日前,成都市《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完成了意见征集。《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惠州拟将全面放开购房落户。7月31日,惠州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征求《关于调整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下称《意见稿》)显示,凡在惠州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来源:【四川新闻网】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夏婉琳10月15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效期3年。
从“抢人才”到“抢人口”,二线城市的“抢人”战况再次升级!短短一个月内,就有南京、武汉、杭州、佛山四个“强二线”城市宣布“拥有合法产权住宅可申请落户”,这意味着拥有这些城市的户口不再受学历、年龄、就业等条件的限制,掏钱买房就有望落户。
交汇点讯 4月26日,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从南京市政府网站获悉,南京发布《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该政策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对于在南京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又一地放松落户政策。10月25日,惠州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其中提出,凡在惠州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这意味着,惠州有合法产权住房即可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