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7月26日,省政协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就“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进行协商座谈。省政协主席韩勇在听取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代表发言和各方讨论后指出,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是关系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安居乐业、随迁子女享受公平教育。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群众关心的有关政策解答如下:1.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6月12日,西安市教育局正式向社会公布西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明确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西部网讯(记者 彭芬) 记者今天(6月12日)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四证审核”制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西安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23年高、中考期间声环境质量保障,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西安市将在5月24日至6月19日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