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人,多数拥有自己名下的房子,虽然偏老,但位置不差,价值自然不菲。有些老人担心将来子女继承房产时会有高额遗产税;有些老人为了规避家庭矛盾,例如子女不和,房子留给谁都会招致争执。有些老人把孙子看成自家香火,认为房产不能“便宜”了女儿这种“外人”,以及只有丫头的儿子。
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的上海老人张为福,在年迈体衰后,把养老的希望寄托在亲人身上。他将名下唯一的房子赠与妹妹张阿妹,想着换得晚年安稳。没想到,这一赠,却让他陷入了房子没了、存款也没了的困境。一场大病:孤老将房产赠与妹妹72岁的张为福身患多种慢性疾病,行动不便。
北京日报客户端 离婚诉讼期间,丈夫把房产赠与母亲,妻子认为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起诉要求确认协议无效。近日,平谷法院查明,涉案房产由男方父母出资购置,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因此赠与协议有效,驳回了女方的诉讼请求。
来源:【河南法制报】身边的事儿张女士与马先生于1993年4月27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共同育有4个儿女。2018年10月12日至2023年8月14日,马先生以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的方式向王女士转款240余笔,合计金额7.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 通讯员 陈华琦生活中,独居老人立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财产赠与保姆的事情屡见不鲜。一边是保姆的悉心照料,另一边是缺少子女日常的关怀,面对这样的反差,个别老人选择立遗嘱把自己的部分财产,甚至是全部的财产留给保姆,这样做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