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岛都市报】半岛全媒体记者 华敬方 通讯员 安睿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以担保人身份签字的借款,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2月23日,即墨法院灵山法庭发布了一起案例,通过该案例可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姜某与孙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07年1月登记结婚,于2020年9月离婚。
枣庄市山亭区法院:借条上签名时未表明保证人身份,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022年12月份,李某某因经营需要,向郝某某借款,李某某为郝某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李某某向郝某某借到拾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12月24日,借款人现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到上述借款。”
基本案情张某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孙某某、赵某某共同归还借款15000元及利息。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孙某某、赵某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3月10日,孙某某向张某某借款15,000元,立有借条一份,并约定借期内利息及违约责任,赵某某在借条上“担保人”处签字。
为帮助亲友借款,而作为担保人签字,是生活中常见之事。但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还款时,债权人要求担保人还款,担保人表示“我只是签了个字,我并没有使用借款,他的借款与我无关”。那么,担保人的签字意义何在?担保人应当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鲁法案例【2023】372(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2021年2月23日,借款人陈某和共同债务人张某与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同日,共同债务人张某与曹某、张某甲、陈某甲、张某乙与该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陈某的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21日电 (谭伟旗 杨周)夫妻一方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处签字,债权人请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是否能得到支持?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此类案件。据悉,被告柳某与薛某是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