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农村,有很多农民认为自己的宅基地进行了确权登记,宅基地就归个人所有,宅基地前后周围的土地也顺其自然变成个人所有的空闲地,自己可以任意支配,种菜开荒、修建房屋、拓宽道路等行为也就被个人当作合法合理的行为,往往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各种邻里之间和村里的纠纷。
为了扎实推进农村“五治”,协力建设美丽乡村,近日,贵阳广播电视台融媒问政栏目携手南明区委宣传部,走进南明区永乐乡干井村,召开了一场以农村“五治”为主题的坝坝会。其中有村民问到有建房的刚需,但村里没有建设用地,怎么办?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进行了回答和交流。
在农村,盖房子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对于很多农民来说,盖房子可能就是一辈子只有一两次的事情了,因此会特别看重,很多农村人在自己一辈子的存款都不多的情况下,也会选择倾尽全力去盖一栋房子,这意味着他们的奋斗目标就是为了能够盖一栋房子,实现自己的小目标。
在以前确实是赚钱回家就能随便在哪里都能盖房,但到了现在已经不行了,想要盖房的话,也是要经历过审批宅基地,才能够盖起自己的房子,在几年前有一些地方都盖完了,才去走流程办证,但这样就会造成,有些人会把房屋盖在了耕地之上,而现在严查之后,房子涉及了违建,那这个咋办呢?
“宁往前赶一山,不往后挪一砖”,看到这句农村俗语,让我想起了另一句流传一些农村地区的俗语:“往后移,死老人”。这里的“老人”指的是建房家的老人。这两句俗语讲的就是一回事,在房屋拆旧建新时,非常忌讳向后退。
“说是新规出来了,明确八不准,他家是乱占耕地不准盖!近期,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一份《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八不准”要求,直接关系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建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