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8日讯 近日,武汉的余女士称母亲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她本人姓名与婚介公司签订了近3万元的服务合同。该合同条款中规定,签约并付费即视为已征得子女同意。余女士对这一条款存在异议,认为这是“霸王条款”,并拒绝承认该合同的有效性。
妻子因邻里纠纷受伤,在调解过程中,丈夫在妻子不在场的情况下代为签订调解协议,协议效力如何认定?近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认定该调解协议未得到妻子徐某的追认而无效,从而判决被告赔偿徐某各项损失2164元。
【案情介绍】张先生与妻子林女士于1990年2月14日登记结婚,林女士于2019年1月23日购买了涉案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林女士于2021年11月6日,与儿子签订赠与合同,将前述房屋赠与儿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林女士于2023年6月5日因死亡注销户口。
来源:法治日报 爸妈比孩子更着急为了找到心仪的“TA”父母替“我”走进婚恋介绍所代签的婚介合同有效吗?相亲服务费还能退吗?近日,武汉的余女士表示,自己母亲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她本人姓名与婚介所签订近3万元的服务合同。
爸妈比孩子更着急,为了找到心仪的“TA”,父母替“我”走进婚恋介绍所,代签的婚介合同有效吗?相亲服务费还能退吗?近日,武汉的余女士表示,自己母亲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她本人姓名与婚介所签订近3万元的服务合同。
爸妈比孩子更着急为了找到心仪的“TA”父母替“我”走进婚恋介绍所代签的婚介合同有效吗?相亲服务费还能退吗?近日,武汉的余女士表示,自己母亲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她本人姓名与婚介所签订近3万元的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