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娟,今年28岁,和丈夫李志强结婚3年了。李志强是一个工程师,工作稳定,为人正直,而我是一个小公司的职员,虽然收入不高,但我非常喜欢我的工作。我们有一个可爱的女儿,生活虽然不是很富裕,但也是幸福美满。然而,最近我和丈夫因为给父母钱的问题产生了争执。
每年过年的时候,已经成家的子女为了表示孝顺会给父母拿出红包,这样,父母也欣慰、高兴。当然,孝敬也要公平,比如当儿子的有了媳妇,“孝顺钱”不但给父母也要给岳父母,而且金额两边一样。给岳父母少了,媳妇不高兴;给自己的父母少(当然是媳妇的原因),自己心里也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