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22日,全国至少已有14地落实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政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3月22日,已至少有福建、广西、海南、湖北、黑龙江、重庆、四川、河北、河南、宁夏、内蒙古、山西等12省份,以及淮安、广州等2市出台了与“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的具体规定。
母亲在老家生病住院,向单位申请“父母护理假”却被告知因为不是独生子女而只能请事假。在北京从事金融行业的左女士遇到的照护困境,亦是很多非独生子女或早或迟要面临的。事实上,近年来已有不少地区已经注意到劳动者的这一诉求。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已经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有护理假对象范围。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冰点特稿第1183期独生子女一代开始“负重”今年34岁的陈扬是头顶着基本国策出生的,是“优生优育”的产物,是墙上标语“只生一个好”的那“一个”。她享有父母全部的爱和投入,5岁学舞蹈,10岁学钢琴,她在家庭的托举下完成“向上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