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乐山市夹江县中医院派出一辆救护车从乡下接一位车祸伤者回医院。不料,救护车准备驶出乐雅高速夹江南收费站时,驾驶员和收费员却为该不该交12元过路费起了分歧。载着伤者的救护车停车长达24分钟,最终伤者家属缴费后,救护车才驶离收费站。
国际在线消息: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湖南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徐自强接受国际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高速公路建设30多年来,在通行费政策方面出台了许多关乎民生的优惠措施,但是120救护车没有享受免缴通行费的优惠。常常有人说,救灾、救物、救火能免费,但救人不能免费。”
4月1日晚,在河北邢台邢临高速收费站,救护车驾驶员与收费员因120救护车是否应缴费通行发生争执。有的认为,救护车承载的是生命的希望,提前一分钟就有可能挽回一条生命,同时急救和高速同属公用事业,救护车上高速不应收费。
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时间就是生命,免收医疗救护车车辆通行费是提高救护效率的需要。”正在召开的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巴中骨科医院副院长唐锡国呼吁将医疗救护车纳入免缴车辆通行费范畴,保障医疗救护车在医院与救援地点路上畅通无阻,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在2016年2月山东泰安发生了一起让人震惊的事件,据报道家住泰安的王先生因消化系统出血到医院接受治疗,不过由于病情严重,而当地医疗的条件不是很好,所以医生建议转院到有更好条件的医院中治疗,于是王先生的家属找了济南森特分中心的救护车,据介绍从这段路程的距离约为80公里,而救护车的费用高达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