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小脚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时期,普及于宋,盛于清。明朝朱元璋曾下令禁止,但没有下文。清朝初期朝廷对汉族妇女裹小脚持否定态度,并出台法令禁止女性裹小脚,但是遭到汉族士绅地主的反对无疾而终。清末维新运动时,康有为等人再次倡导妇女不要裹小脚,也收效甚微。
近日,一则消息引爆全网,在1912年明令禁止裹脚的陋习,如今21世纪已经死灰复燃!更让人惊奇的的是,据悉,这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手工业者的工艺品或者藏品,而是实实在在的出售,并且还有人评论试穿很舒服,鞋底柔软,而且袜子、鞋垫、鞋子款式多样,配备齐全。
缠足是中国古代存在的一种陋习,从女性四岁起便用布将女性的双脚紧紧缠裹,使之双脚因外力导致畸形变小,直至成年后确定骨骼不会再生长才能“解放双脚”,甚至还衍生出了所谓“三寸金莲”的说法,也就是成年女子的双脚不能超过三寸的长度,如此才能不被耻笑,顺利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