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丛群生父母去世后,被送养的女儿是否拥有继承权?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不仅依法公正地作出了判决,更彰显了法律对亲情的尊重与呵护。杨某(女)与赵某(男)生前共育有三子两女,其中张某在两岁时被夫妻俩送给他人抚养。
马某与赵某生育有6个子女其中孙某于1978年出生后便被送养马某与赵某分别于2023年、2024年去世留有存款15万余元被两名子女全部支取除孙某外的其余3名子女向鹿邑县法院起诉要求分割15万余元遗产诉讼中孙某向法院申请继承马某、赵某的遗产但孙某收到开庭传票后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表明放
过去,“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思想意识在人们的心目中,根深蒂固,它禁锢和影响了人们千百年。在古怀庆府民间,过去那些没有子嗣或没有男孩的家庭,为了不被人们指斥为“绝户头”,于是就让自己的兄弟或堂兄弟之子作为其后嗣,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同宗兄弟孩子过继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