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胡迪凯2月24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省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近日处理了一起生命健康权纠纷案。针对孩子在培训机构被同学用激光笔灼伤眼睛,对方家长与培训机构相互推诿责任问题,律师依据《民法典》规定,提出对方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
暑假期间,不少家长会利用假期给孩子报体艺类的培训班。但由于未成年人自身安全意识不强,教培机构监管机制和安全保障工作的不完善,未成年人在培训机构受到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8月13日,横州法院发布一个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8岁的小蒙、4岁的小颜系横州市某健身馆跆拳道培训项目学员。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题:孩子意外受伤谁担责?法官以案释法新华社记者白阳孩子参加文体活动,难免发生磕磕碰碰,意外受伤谁担责?“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案说法提供维权指导。北京某校初三学生曾某在参加班级活动游戏项目时,因自身旋转摔倒并磕伤牙齿。
篮球运动深受不少青少年热爱,若在校外篮球培训课程中跌倒受伤,谁来承担责任?近日,鹤山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11岁的小明(化名)非常喜爱篮球运动,为提升球技,报名参加了鹤山某篮球培训机构的篮球培训班。今年1月,小明在篮球培训课上与另一名学员打篮球期间,不慎滑倒在地受伤。
记者 刘震日前,胶州市五年级男孩小赵在托管班与其他孩子嬉戏过程中被玻璃门划伤,缝合20余针。小赵的父母与托管班负责人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律师认为托管班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另外一名孩子的监护人是否承担责任应该视当时的情况而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小饭桌”解决了很多家长接送孩子,孩子就餐、休息和学习的难题,但同时也因“小饭桌”管理上存在疏漏,未成年学生之间发生的侵权事件屡见不鲜,那么当在此类机构发生的未成年之间的侵权时,应当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呢?
十岁的琳琳在某培训机构学习花样滑冰。训练前,她向教练提出自己腿疼,但教练并没有调整训练计划,继续要求其做难度较大的跳跃动作,以致琳琳摔倒受伤,造成右股骨干骨折。培训机构以“自甘风险”为由,主张免责。孩子在训练时受了伤,培训机构应否担责?——培训机构需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近年来,托管中心逐渐兴起,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孩子送到托管中心。那么孩子在托管期间不慎受伤,责任由谁承担?近日,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在托管中心发生的身体权纠纷案件。据悉,小明和小勇两人同为某托管中心的托管学生。
为提高孩子文化素养兴趣,家长会为孩子填报相关校外兴趣辅导课程,从而直接导致校外兴趣辅导班异常火爆,这其中不乏跆拳道、篮球等具有竞技性且带有人身危险性的课外兴趣课程,基于此类活动本身自带危险性,孩子在参与中时常受伤害而引发的赔偿责任也成为社会的热点,下面就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相关案例简要说明参加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校外兴趣辅导课程而受伤赔偿责任承担的问题。
不少家长会给孩子报一些文体类培训班,如果孩子上课时受了伤,所在的培训机构需要担责吗?乐乐是一名11岁的花样滑冰学员,在冰场训练时她不慎摔倒受伤,造成右股骨干骨折。培训机构以“自甘风险”为由,主张免责。什么是“自甘风险”原则?哪些情形适用于这项原则?法院又会如何判定?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12月21日是“国际篮球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通州法院”)经调研发现,当下,少儿篮球培训越来越火热,学员很多是八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对篮球培训机构的教育、管理义务要求较高。
在培训机构,除了在上课训练活动中偶有意外事件,那最危险的场地和时段,绝对包括放学后校区里的楼梯间。下课、放学后在校区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其中机构的责任比例,根据场景情况不同而所有区别:1、如果孩子受伤,是因为机构的地面较滑,那么培训机构就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