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退役军人课堂”消息2024年沈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以下简称“中招志愿”)填报将在6月12日至6月16日进行沈阳市招考办特此对2024年中招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及有关注意事项向大家做出解读其中涉及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等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划重点!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省、市属初中学校:根据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福建省军人子女中高考优待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教育局、福州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符合中考加分照顾政策的军人子女可于近期办理加分审核手续。
根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6、47条,能够获得加分资格的退役军人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
为认真做好2023年苏州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加分工作,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3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2023〕7号)要求,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苏州市2023年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办理加分手续的通知》,具体内
按照政策,今年享受加分照顾的人员群体包括残疾人民警察,烈士子女,特殊贡献人员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退出现役的考生,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转学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5A级青年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