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投诉举报没有效果之后,有些人会选择行政诉讼,也就是我们俗话说的民告官,有些人会认为民告官太难了,基本不会赢之类的,其实行政官司确实不太好打,不知不觉就会入了“坑”,那在民告官的过程中常见的几个“坑”都是什么呢?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民众会遇到司法的难题,比较典型的是:对人民法院对某个事项的判决不服,认为存在冤假错案,或者,认为人民法院应该判决的事情,法院未判决或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情况,还是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呢?
冤假错案虽逐年减少,但仍会经常遇到,在一些小城市,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错综交汇,手段隐匿,维权困难,他们会利用职权干涉了司法的公正,制造了冤假错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通过多重途径举报维权,才能起到效果,首先不管对方是谁,第一先向办案单位领导直接举报,第二向他所在的单位的上级法院,检察院举报,让上级领导知晓这个案子 ,第三向最高法院,最高检举报,第四向12337平台上实名举报,第五向纪委举报,第六最重要的,通过各大媒体平台、头条,抖音,快手,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曝光举报,现在的自媒体平台这么发达,如果你的冤假错案得到社会百姓的关注,那么翻案更有希望。
如果遇到这些情况,不是举报没用,可能因为是你的方法不对,不会举报。有些人觉得自己冤枉,就把自己的事从头到尾车轱辘话来回说,就是想说自己冤,都是别人的错,几十页甚至上百页的举报信都说不明白事情的因果关系,甚至主体是谁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