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款项是王某与罕某在婚外情期间发生的转账行为,双方既没有借贷的合意,罕某也未出具债权凭证,案涉款项系多次经济往来形成,且每笔金额小,部分系消费性支出,大部分属于王某对罕某的赠与,这是男女双方处于恋爱期间的正常现象,即便在本案婚外恋不正当交往这种特殊关系中,王某对罕某的转账支出也是为维护双方关系乃至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以及自愿消费行为,本案属于赠与合同纠纷。
极目新闻记者 王佳文通讯员 王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近日,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男子婚内赠与情人的钱财,配偶要求返还的案件。
#我要上头条# #山东# #济南头条# 近日,济南市槐荫法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岳先生与林女士相识多年,2021年7月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后准备结婚事宜。期间,林女士看中一辆价值48万元的宝马汽车。
来源:潇湘晨报3月10日,吉林省高院发布一段庭审视频。视频中,原告女孩称自己与男友同居两个月送给对方卡地亚蓝气球手表、雪佛兰的科迈罗(大黄蜂)等共计价值40万元的礼物。其间对方并未给自己买过任何东西。相处6个月,男友开始借口不回家。两人分手后,女孩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归还礼物。
今年3月23日上午,40多岁的朱先生心情沉重地来到南川区河图镇,寻找“爱人”的坟墓,因为马上就要到“爱人”张燕的七七祭日了。想起和”爱人”的点点滴滴,今年除夕夜,张燕给他发了一个“520”的红包,朱先生也马上回了一个“1314”的红包…但在几天后,他却得知了张燕车祸去世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