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勤工俭学需谨慎 劳动合同要签订焦作日报记者 付凯明又是一年暑假到。近日,有网友在焦作网留言,称自己和同学想在暑假期间勤工俭学,积累点社会经验,不知道在找工作时需要注意些什么。不少大学生想趁着暑期勤工俭学,一来开开眼界,积累一些社会经验,二来也可以体现一下劳动价值。
来源:工人日报 近日 上百名大学生在西安应聘暑期工被骗 引发关注 当地发布最新通报 责令涉事企业暂停经营 暑假期间找一份暑期工 补贴生活费减轻家庭负担 是不少在校生的选择 然而 一些劳务中介借此机会 以招工名义骗取费用 侵害打工学生权益 事件回顾上百名大学生找暑期工被骗近日,西安
不少大学生为了改善经济状况、了解市场行情、增长社会经验,在暑期选择兼职打工,这是值得提倡的。但是,大学生暑期兼职的法律困惑也不少。是否签订合同?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若用工单位拒签合同怎么办?这些让不少年轻人烦恼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首先,在校大学生需要有强烈的合同意识。
答:暑假工与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只存在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锻炼工作能力,积累社会经验,同时还能赚点零花钱……暑假期间,许多学生会选择利用这段时间打工。不过,暑期打工市场需求大,招聘信息五花八门,加上暑期学生工缺少劳动合同,难以认定劳动关系,或无法妥善留存证据,缺乏经验的学生们在遭遇被欠薪等情况时,往往面临维权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