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
原标题:学前教育法即将施行:依法保障幼师权益,提升职业幸福感央广网北京5月26日消息(记者 冯仪)2025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将正式施行,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