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确保内蒙古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意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