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盘小区配套车位是否充足,对日后出行有着重要影响。然而这些正在销售、但还未售出的车位,产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是否需要向物业公司缴纳车位服务费?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公司起诉开发商要求缴纳未出售车位服务费的合同纠纷案件。
小区的地下停车库,是业主经常出入的地方,物业公司应当及时清扫保洁。而高新区有位市民表示,物业保洁不认真,导致自己的车位上常有狗粪,让她无法接受,干脆拒交停车费,没想到,双方的矛盾也因此升级了。张女士在高新区谢洼路的欣欣佳园小区,有一套房子和一个地下车位。
自贡融媒记者 叶艳小物业亦是大民生。为依法妥善化解物业纠纷,推进源头治理,近日(9月20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市首例因未出售空置车位物业费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庭审现场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物业公司代表等2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
据帖子介绍,她所居住的成都北二环附近某公寓,以前业主停车是630元一个月,如今按照新规定,新能源车和排量1.8升以下的车暴涨至1200元/月,1.8~2.5升排量的车为1400元/月,排量2.5升以上的车为16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