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6月1日起,陕西执行第三监管周期陕西电网输配电价。陕西电网输配电价分为一般工商业用电(单一制)和大工业用电(两部制),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物业向780户业主收每平米0.1元公摊费,但小区公共区域的照明设施并不多,且物业不愿公示公摊电费收支明细,业主认为公摊电费收支不透明,有“猫腻”,且存在“捆绑收费”情况,不交公摊电费和物业费就不收取暖费,物业做法不合适。
2月8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蒲城县红旗路西段祥和家园小区物业属于开发商自有物业,小区电费每度0.8元,水费每吨5元。业主多次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但物业没有进展。而且利用公摊到户的地上公共地方私自改为停车位,让业主交停车费。随后,华商报向蒲城县人民政府发函咨询。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增量配电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根据通知,执行居民电动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健全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引导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低谷时段充电。
记者从电力部门了解到,其实,早在1998年国家统一进行城农网改造,广大农村积极配合,已经全面完成改造,受益的是广大农民。而城区小区物业公司不配合,有的城中村改造热情也不高,造成了配套设施运行维护矛盾突出,到户电价居高不下、居民意见很大。
据了解,地电渭南供电分公司是省属大型国有企业陕西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设在渭南市的供电运营分支机构,承担着渭南市富平、大荔、合阳、澄城、白水、华州五县一区、1174个行政村、107万用电客户、301万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供电服务工作,是渭南电力市场的重要主体和能源产业的新兴力量。
8月31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传来消息,为加快健全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引导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低谷时段充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10月1日起,执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阳光讯(记者 徐龙 通讯员 武波)为确保用电需求灵活多变的“夜市经济”电力供应稳定可靠运行,8月14日,国网渭南供电公司组织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张思德(高塘渭华)共产党员服务队城关小组队员史伟峰、曹峰来到华州区西环路综合市场美食街,对周边夜市摊位和临街商铺进行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并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