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小方去年租住了一套一居室,目前租期还有五个月才到期,但近日他接到房东通知说这套房子已经出售了,这几天就会办理过户手续,让他尽快搬离,剩下几个月的房租会退给他。小方表示,事发突然,短期内他难以找到合适的租赁房源。
北京的吴先生近期看好一个项目,准备开始创业,为了筹措启动资金,他想把自己名下一套闲置的房子卖掉。不过,据吴先生介绍,他的这套两居室位于东城区,此前一直在出租,两个月前租客刚刚续签了一年。也就是说,这套房子的租约还有十个月才能到期。那么,吴先生现在想要卖房,是否会受到租约的影响?
我们租的房子还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果房东要卖房,应当在出卖房子前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租客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前提是购买条件和其他买房人相同,但如果该房购买人是房东的近亲属或者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则租客就不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张老师在承租的二室房里居住了四年,第一次签订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张老师与房东直接签订了租期为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一直是一年一付。又到一年付款时,现在离租赁合同约定的结束时间还有两年,房东却要解除租赁合同,理由是他已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1、业主提问:孙先生来电咨询,他今年3月份经中介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居间合同,王某将其位于高新区的房屋以110万的价格出售给孙先生,孙先生向王某支付了购房款5万元,其余房款双方约定进托管账户。后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王某反悔了,并称该房屋所有权人是其儿子,他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陈镇国 □刘清华 通讯员田甜 林怡佳)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出租人侵犯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引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出租人披露的出售信息不完整,存在妨害超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被判赔偿10万元。
当前,很多人为了能快速入住、避免期房烂尾,逐渐将购房方向转向二手房,进而引发二手房市场火爆。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房产过户。稍有闪失,购房者花费大笔资金购买的房子很可能付诸东流,因此,在这一问题上,大家务必要慎之又慎。那么,房产过户的流程究竟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