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百姓来说,公证是一个热门话题,出现纠纷后不少环节都需要公证处的介入。2月14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公证事务,青岛市李沧公证处的张红卫公证员和彭玲公证员现场接听市民来电,耐心解答市民关于公证事务的问题。
本 报讯(记者 赵晨民)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前,很多人都会问,是否必须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时到场?近日,年过6旬的张阿姨就遇到了这个困惑,还没从丧夫之痛中走出来,又要准备办理继承丈夫遗产的各项手续。提前准备好一大堆材料后,张阿姨来到公证处,想趁着儿子出国前赶快把公证办好。
房产证迟到22年,一套老房能否兑现生死承诺?3月20日,河南郑州91岁的朱大爷遇到件揪心事:他和老伴22年前相互立了遗嘱,谁先走就把单位分的老房留给对方。如今老伴去世多年,这间住了大半辈子的房子终于能办房产证了,朱大爷想把房子直接过户给女儿。
温都记者 杜一川温都讯 父亲十年前去世,生前未立遗嘱,独生女小丽如今想继承这套房产,需要找到全国各地甚至是国外的七大姑八大姨,不然只能拥有该房产7/8的份额。近日,一篇《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的文章在朋友圈里引起热议。
《民法典》对于遗嘱的形式有严格的要求,但是订立遗嘱理论上不需要遗嘱继承人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同意,只要合法订立就生效。不过当遗嘱继承人持遗嘱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遗嘱继承时,却会发现登记机关要么要求提供继承公证,要么要求全体法定继承人到场。这样的要求违法吗?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今年1月至今,义乌市公证处办理继承资格及遗产保管资格公证事项100多件,以其适法性和极大的便利性被广大银行所采纳,解决了小额遗产领取难的问题,既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又让银行吃下“定心丸”,从而达到公证机构、银行、当事人“三赢”的局面。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印梦怡 通讯员 林和静 林倩根据《民法典》,权利人过世后即产生继承,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同时可能还存在转继承、代位继承等特殊情况。所以呢,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依继承转移登记”前须事先确认继承权归属。怎么确认继承权归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