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又称物业管理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房屋、配套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秩序维护以及安全防范等具有公共性和普遍性的服务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物业公司与业主是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可现实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却从未消停,业主责怪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物业公司则埋怨业主拖欠物业费导致公司运营困难。那么,生活中常见的下列情形可以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吗?
“房子又没入住,凭啥要缴物业费?”“我们已经提供服务了,作为业主就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长期不住人的房子,需要缴纳物业费吗?是否能以没有住为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呢?这种生活中常出现的现象,其实蕴含着法理。日前,贵阳市息烽县一业主就因拒缴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
“同志你好,我们收到了法院送达的传票,物业公司起诉我们没有交物业费,但是我们房子一直没住,还要交物业费吗?”周三,两位业主来到额济纳旗人民法院,向立案庭工作人员咨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问题。问那么房屋空置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呢?
“使用面积内的卫生我自己收拾,维修也是我自己负责,为什么你来收取物业费?开工资给我了吗?”这是一位女业主对物业公司的灵魂拷问...近年来,关于取消物业的呼声越来越高涨,前几天,一位女业主就因不满物业费按建筑面积来收取,发布了一段视频。
每经记者:陈利 每经编辑:陈梦妤“小物业,大民生”正逐渐成为市场共识。近年来,在住宅需求得到满足后,业主们越发重视小区配套的物业服务水平,但在日常生活中,物业、业主双方关于物业费缴纳、小区公共收益支配等方面的纠纷却频频见诸媒体,引发各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