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政部会计司也给出了同样的答案:“对于当期计提后直接减免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企业应当冲减相关费用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先征后返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根据交易事项的实质判断是否属于政府补助,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费用。
通常情况下,企业税务风险包括这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二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应享未享“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的纳税人,无需做申报更正,可以直接通过【退抵税费申请】功能,申请退还多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