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郭卫艳)5月31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文水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成功执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担保人赵某在代为履行还款义务后后悔不已地说:“我以后再也不随便替人做担保了。”温某、王某夫妻俩与赵某是朋友关系。
在民间借贷和经济交往中,为他人提供担保并不少见,但很多人忽视了对担保期间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是不是意味着担保责任“永久有效”?近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发布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例。陈某和柳某是夫妻关系,章某系二人的朋友。2020年4月,章某向二人借款2万元。
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合伙投资协议到期后,公司未按约返还本金及收益,担保人辩称还款协议是“被胁迫签订”拒担责。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判决被告某公司及担保人王某连带偿还出资人李某本金及利息。法官提醒,自愿签署的还款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字即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