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市政府批准阜阳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全市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上年的697元/月提高到747元/月,增幅7%;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上年的685元/月提高到716元/月,增幅4.5%。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11月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织密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全省所有县区均实现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7670元/年,乡镇、街道共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一门受理”窗口1530个,救助标准、服务效能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