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近日回复:根据津住建发〔2019〕4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管公产房屋不得转让使用权或者变更承租人:申请受让或者承租的个人没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的不得承租直管公产房屋。
天津网讯网上帮办郝英杰即时播报虽然2016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早已结束,但市民对学区房的咨询购买热度丝毫不减。近日,于先生在网上帮办咨询公产房能否购买产权的相关问题。于先生称,自己近期准备买南开区五马路小学附近的公产学区房。
昨天,本市直管公产房屋出售政策调整正式实施,新政策引发了直管公产房承租人的普遍关注。实施首日,各区房管部门受理现场普遍爆满,在现场咨询中,人们关注的问题集中在自家的公房能否购买产权,购买需要花费多少钱,工龄折扣怎么计算,面积如何确定等。
近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津国土房管【2014】225号文件关于修改《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的《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同时废止津国土房管【2007】489号和津国土房管【2008】818号文件。
■ 彻底解决区县级公用公房权利、义务和责任不统一,极大激发存量房产资源活力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陈璠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和发展经济、盘活存量资源的总体要求,日前,市政府通过了《天津市公用公房管理体制改革方
3托管公产:原企业单位倒闭,所管辖的房产也没有房管科去管理,但房子又要有维修、收房费等问题,然后就给托管公司,比如房信之类的国企,如果这些公司不代管,房管站有可能会接手,房管站会通过收房费来收取一部分托管费。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从市房产总公司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以下5种情况进行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时,受让人可以不购买产权:经人民法院调解、审判,需通过回购、代理转让方式确定承租人或者处置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承租人与其近亲属、近亲属的配偶和配偶的近亲属之间转让直管公有住房使用
前两天在天津吃包子的时候有个大爷问我小产权房能不能买,可能大家对产权问题还是有很多人不理解,有些无良的房产销售专门打着有投资潜力的旗号,用价格便宜来诱导购房者消费,尤其针对一些有钱的老人,还有不懂房产知识的人,可能头脑一热就把钱交了,最后房子也没得到,钱也没了,给大家在普及一下天津产权的问题,买房时需要注意什么。
天津网讯网上帮办 杨旸 即时播报林女士一家三口居住在永生里一套中单房屋近二十年之久,由于中单特点,两家共用一间卫生间,林女士始终觉得不方便,想要换房,无奈经济条件暂时不允许。听说今后公产房无法正常买卖,林女士想咨询现在可否向房管局购买产权,方便今后买卖。
天津网讯网上帮办 齐旻 即时播报去年,《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实施,调整了现行直管公产住宅使用权转让、转租政策,停止使用权置换和转租,并列出公产房出售的条件。日前,市民周先生向网上帮办咨询,如果是与别人合租的公产房,要如何购买产权?
天津北方网讯:北方网《第一现场》栏目改版上线后,新增的“新闻订制”功能受到网友的欢迎,栏目连续收到网友的订制需求。北方网网友费宜珊对公产房拆迁补贴的问题非常关注。她通过栏目反映,自己在本市河西区环湖南里有一套公产房,居住了三年时间。
天津北方网讯:公产房中,除了老百姓熟悉的用于自家居住的住宅外,还有一种是由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使用的直管公产非住宅房屋,被称为公用公房。为了加强这部分房屋的管理,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的《天津市公用公房管理办法》,将从即日起实施。
在住房制度改革以前,取得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承租人,必须是在国家机关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其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组织上就会根据其工龄长短、职务高低、工作业绩大小,家庭人口等诸多因素,确定分配给其家庭一定面积的房屋,并建立起职工与国家或单位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