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 记者付莎 通讯员沈佳 实习生李伊方)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周期将由月改为年打通使用,从今年4月1日起抄见电量开始执行。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估计,届时普通居民的全年用电量将维持在第一档内,不会进入第二档。这意味着居民家庭电费支出负担将降低。
□本报记者黄金花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5]41号),明确了从今年7月1日起,广西居民阶梯电价将从“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执行”,缓解因季节差异导致不同月份用电量不同所带来的矛盾,降低电费支出。
(长江日报 记者马振华 通讯员王欣)武汉供电公司昨日发布消息称,我市居民阶梯电价自4月1日起实行年阶梯政策,全年电量打通计算。此项惠民政策预计将会使我市八成家庭电费下降,惠及400多万用户。 阶梯电价执行周期由月改年3年前,我市实行按月执行周期的阶梯电价。实施过程中引发居民争议。
长江商报消息本报讯(记者 徐靓丽 通讯员 王欣)4月份开始,湖北对电费结算实行年度阶梯电价。据武汉供电公司消息,目前首批电费通知已经下发。电表号尾数为“5719”的客户蒋先生表示,他收到的电费通知显示4月份电量为113度,电费为64.
近日,家住鲁班路的市民韦先生反映,他家里9月的用电量比7月只多了50度,电费却高出470多元。这是怎么回事?从市供电局了解到,阶梯电价自今年7月1日实施以来,不少市民像韦先生一样,对新政仍存有诸多疑问。为此,供电部门就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作出解释说明。
长江商报消息 居民生活电价每度下调1.5分钱本报讯(记者 徐靓丽)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地区,全面降低销售电价,降低标准为各地取消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用。据此,武汉市的居民生活电价每度将下调1.5分钱。
(武汉晚报 记者谭德磊 通讯员王欣 实习生徐芬)昨天,记者从供电部门获悉,湖北省居民阶梯电价从4月1日抄见电量起,实行“年阶梯”政策。这意味着,全年用电量打通计算后,一年内电量可结转调剂使用。据了解,武汉八成用户将从“年阶梯”当中受益,可节省幅度不等的电费。
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进入5月份,黄石多个小区群内一些业主纷纷转载着一则“提示”,从6月1日开始,居民电价将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电费涨价了。5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国网黄石供电公司了解到,该则“提示”系谣言。
昨日,省物价局发布通知,从10月1日起,全面降低销售电价,武汉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下调1.5分钱/度,湖北其他城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下调1.2分钱/度。电费下调多少? 具体降价标准为:武汉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下调1.5分钱/度,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下调1.
本报讯(记者龚齐飞 通讯员王欣)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供电公司了解到,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规定,我省居民阶梯电价自2015年4月1日抄见电量起实行年阶梯政策,即全年电量打通计算,年内电量可以结转调剂使用。
自今年4月1日起,湖北省内“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的生活用电的阶梯电价执行周期由月改为年度执行,目前部分用户已开始执行第二、三档阶梯电价。据了解,第一档基础电量为12个月×180度(原月阶梯档)=2160度,二档基础电量为12个月×220度=264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