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在申报的时候经常遇到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那到底什么情况需要转出,又该如何填报呢?您好,什么情况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什么是增值税扣税凭证?如何申报?今天,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吧。提问Q1:什么情况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收到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解除通知(以下简称“解除异常”)后该如何操作?今天申税小微带您来了解↓情形一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尚未申报消费税抵扣的发票,还能继续进行勾选吗?
在实际工作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这时购货方是否要退回发票联与抵扣联?
我们都知道增值税有进项税和销项税,这两个我们的日常处理中经常涉及,大家都掌握的非常熟练了。而“进项税转出”相对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常常令童靴们感到蒙圈,高顿网校小编从会计帮豆哥这边搜集整理了一套完整的资料,来给大家讲解一番,快来看吧~问题1:哪些情况下,进项税可以转出?
进项税转出”是在已购进的货物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所购进货物的进项税将不允许抵扣,已经抵扣的要转出:1、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2、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如自用、作固定资产用 等3、将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据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在海南、陕西、大连、厦门4省市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
对企业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负情况,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一个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务进行适当调整。这是因为税务机关的稽查选案,往往从年度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企业要在年终总体计算一下自己的税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