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新闻】记者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获悉,《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药条例》于3月26日经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于4月28日经西双版纳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予以公布,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近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管理办法》详情如下↓↓↓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减轻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支压力,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激励定点医疗机构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
为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部门印发《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管理对象和职责、登记备案、责任分工等内容。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云政办规〔2021〕1号)相关规定,今年开始启动个人账户改革,年底前统一和调整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卡划入政策。
10月28日,西双版纳州推进医保服务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景洪举行,州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就2024年西双版纳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全州村级医保服务便捷化改革以及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发布,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对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支付限额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将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的普通门诊待遇保障水平,《实施办法》将从今年11月1号起正式实施。
来源:“国家医保局”公众号 依法依规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是单位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职工医保因某些原因中断了,还可以补缴吗?补缴后会有什么影响呢?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职工医疗保险的基本知识吧!01 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健康,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基石,也是国家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医疗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意味着人民群众将享受到更优质、更便捷的医疗服务,从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到降低就医负担,医保改革的成果正在为人民群众带来稳稳的幸福。
3月24日,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消息,按照《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昆明地区已出台实施细则,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昆明地区职工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保障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父母、配偶、子女,增强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提升保障效益,减少老百姓门诊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