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眼#【谨记!施工用安全帽不能用作骑行头盔!】云南玉溪,一辆小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被撞成二级重伤。经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佩戴的是一顶施工用安全帽,撞击时脱离驾驶员头部飞出,并未起到保护作用。
来源:【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虢灿 实习生 王美玉 刘若蓉今年“3.15”晚会,央视曝光了一批劣质安全头盔,多起事故中,头盔一碰就碎,不但没有起到保护作用,还给使用者带来伤害,不合格头盔成为戴在头上的刀片。
不戴头盔 头"吃亏"关键时刻安全头盔能保命但是交警在日常执勤过程中发现有一部分电动车驾驶人戴的是安全帽而非安全头盔电动车驾驶员黄某英“我正确佩戴头盔安全行驶啊”“你这个是安全帽,不是安全头盔”知道骑车头部要防护安全意识还是有的那么问题来了安全帽能不能代替安全头盔呢?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未戴安全头盔,把工地上常见的安全帽作为替代品佩戴,最终加重了事故造成的伤害,这种情况下,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呢?近日,启东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认为交通事故中未正确佩戴头盔致颅脑损伤的,可适当减轻侵权人责任。
近日,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因这起事故中死者未佩戴头盔,而仅戴了一顶工地使用的安全帽,法院最终判决适当减轻被告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2023年3月,仲某驾驶轿车沿某快速路行驶时,遇许某驾驶机动三轮车逆向行驶试图穿过路中缺口。两车发生碰撞,许某受伤于当日死亡。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开展夏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广州交警纵深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攻坚整治“百日行动”,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切实规范通行秩序,改善交通安全状况。
为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面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伤害,近日,牡丹区交警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持续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红网时刻新闻4月19日讯(通讯员 荣倩)4月19日,东安县白牙市镇青土坪社区组织志愿者到各建筑工地点对点精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为施工单位敲响安全警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