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台海网8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翔法) 租期届满,租客竟不续租、不搬离、不交租。遭遇这种情况,房东如何维权?能否索赔占用费和违约金?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应如何交接房屋以避免损失扩大?近日,翔安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摄影记者 刘中灿通讯员 陈章颖实习生 曾伊可 龚雨“房子卖了,租户不愿意搬走,月底就要交房了,我该怎么办?”“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租期未到,房东就提前让我走,我能让他赔偿损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