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位于我国大陆南端,被越南、柬埔寨、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家环绕,大陆海岸线长达4823千米,共分布有20余条入海河流,总面积高达330万平方公里,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海洋生态系统。
声明:本文内容均引用权威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文献来源及截图,请知悉。曾几何时,中国的海域一片繁忙,每到渔民捕鱼的季节,整个海面上都是喧嚣与热闹的场景。然而,如今这些景象已不复存在,海上的渔船越来越少,只剩三三两两。曾经那么多的渔船和渔民,如今都去哪了?
红星评论微信公号 秦川“要找准涉企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刀刃向内、动真碰硬”,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上,公安部部长王小洪指出,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强化系统施策、综合治理。
现行刑事诉讼法未对侦查地域管辖作出规定,一定程度上为“远洋捕捞”的滋生提供了制度温床。(人民视觉|供图)“远洋捕捞”,这一原本属于渔业领域的词汇,最近开始作为违法违规异地“逐利性执法”的代名词,成为备受社会公众尤其是法律界人士关注的热词。
在日本向海洋投放大量核污水之后,原本出口给东南亚地区的鱼类,都转向欧洲地区,很多网友都开始对海洋渔业资源产生忧虑,中国海洋捕鱼业势必也会受到一定影响,而日本原本一年能捕鱼380万吨,在疯狂排放核污水之后,日本的渔业捕捞产值也会出现下滑,那么中国对比日本捕鱼总量,是什么情况?
最近,各个层面对“远洋捕捞”的讨论热度不减,坚决打击、遏制、根除“远洋捕捞”的声音逐渐汇集,形成强烈共识。什么是“远洋捕捞”?主要是指一些执法机关和个人在畸形利益驱动下,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为什么会形成“远洋捕捞”这一隐疾?
最近一两年的时间里,对很多民营企业来说,有一个噩梦就是“远洋捕捞”,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赚钱行业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老板们和企业家们真的是谈“远洋捕捞”就要色变的,花大钱消灾的都是好的结果,有的老板是命都被远洋捕捞给捞掉了。天下苦“远洋捕捞”久矣!
10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远洋渔业发展》白皮书。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拥有经批准的远洋渔业企业177家,远洋作业渔船2551艘(其中公海作业渔船1498艘),作业区域分布于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公海和南极海域,以及相关合作国家管辖海域,年产量232.8万吨。
中国网•福建2016-03-18 09:11:30外交部发言人陆慷日前证实,中国渔船“鲁烟远渔010号”3月14日在阿根廷渔场作业时,被阿海警船追赶数小时,后阿方开枪射击,导致船体进水并逐渐沉没。船上4名中国船员被阿海警船救起,其他28名船员被附近中国渔船救起,未发生人员伤亡。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比绍2月4日电通讯丨逐梦西非的中国远洋捕捞队新华社记者司源西非大西洋沿岸的几内亚比绍,2月的午后阳光洒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板丁渔业码头上热火朝天,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驻几内亚比绍代表处的船员们在锚地的船只上整理渔网、检查燃油,忙碌不停。
当地时间5月24日,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对话”线下峰会在东京结束。四国领导人讨论的议题不仅有俄乌局势、新冠疫情、地区安全与合作、气候变化等意料中的传统议题,会上宣布的《印太领海权意识伙伴关系》(IPMDA)倡议则首次将议题明确扩展到远洋渔业。
“远洋捕捞”,又有新说法。它说的不是出海打鱼,而是个别执法机关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违规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这种行为,以执法办案之名,行刮取经济利益、罚没财物之实,引起了不少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主的不满。
近日,一段包括“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的录音在网络传播,让异地趋利性执法这一司法实践上的顽疾再次得到社会关注。近年来,部分司法机关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情况频发,其中有逐利之嫌的跨区域执法被称为“远洋捕捞”式执法。
2016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和地方各级渔业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以下简称《意见》)《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