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第一批对象录入已接近尾声,6月1日至2日将迎来填报高峰,本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平台收到众多家长提问,他们迫切希望了解今年民办学校各学校招生计划、学费、招生范围等问题。
今天,温州市实验小学在官方网站上发布2016年新生招生通告,具体如下: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上田村村民的子女;②拥有上田住宅小区房屋产权,且户籍在鹿城城区的居民的子女。
据介绍,第一批招不足的民办学校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在全市范围进行招生,招生录取规则同第一轮,即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各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超过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精神,我区出台了《2021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日前,鹿城教育局发布“民转公”学校招生方式,今年温州市绣山中学、温州市籀园小学、温州大学附属第一实验小学、温州市鹿城区沁园小学等学校转公办学校,按原方式招生,被转公学校录取的学生,享受公办学生待遇,不收取学费。
近日,温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随迁子女有保障2024年温州初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将在6月3日至6日进行,小学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在6月4日至7日进行,部分公办学校补报名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我区从2017年3月起建立学校生源动态监测和招生分流机制,现对区域内相关学校招生历史数量和区域城市化推进人口集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发布龙湾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预警信息与相关说明:一、当前招生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