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这种情况的参保者基本都是国企单位的合同制职工参保者。84年的合同制职工参保者出现社保局让补缴保费后才给算工龄的情况,是因为以下原因所导致。因为国企单位的固定职工身份的参保者,最早的缴费年限是92年。
#来点儿干货#当然是不能的。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办理退休的人员,缴费年限的长短是影响养老金高低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缴费年限的计算中,既包含了实际缴费年限,也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年限很好办,只要有缴费记录,社保部门就能按照缴费记录累计计算。
临时工转合同工视同工龄认定。临时工转合同工的视同工龄认定如何认定?我前面发过关于临时工视同工龄认定的问题,收到了很多粉丝的留言,今天我抽空统一回复大家。首先临时工没有转正的无法认定,大家要知晓只有后来转正的工人可以申请认定。
律师解答现在没有临时工的说法,一般指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缴费年限一样。但1986年9月前从事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为缴费年限;1986年10月以后从事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计算缴费年限。
看了这个问题的讨论,基本上都没答到点子上,关于“人事档案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其实问的是统账结合前的工龄,也就是开始执行社保缴费,有个人账户之前,参加工作员工的工龄问题,这段工龄也称之为“视同缴费工龄”。
还有5个月就要退休了,可以说是掐着指头日日数啊,真的是好期待,好期待。本人94年初的时候在第一个单位入职,当时是临时工身份,在10月份的时候,有一批转合同工名额,但是第一个单位名额有限,于是领导也算做了件好事帮忙从别的单位要的转合同工名额,就和其他部分同事一起用别的单位的名额转了合同制,后来又将我们这批人的关系从第二个单位转回到第一个单位。